中共长沙市委组织部2016年度部门决算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负责研究和指导全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新时期党的建设理论研究。负责全市干部队伍建设的宏观管理。负责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考察考核,承办市委管理干部的调配、交流及团职军转干部安置工作。负责协助市级领导班子换届选举和届中调整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市干部公开选拔工作的宏观指导,承办副县级以上干部公开选拔的具体工作。负责干部援藏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市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的宏观指导,负责全市党委、人大、政协、群众团体和民主党派等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实施。负责全市干部监督工作的宏观指导,负责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督促检查。负责制订全市干部教育和培训工作的规划,指导、协调、检查全市干部教育工作。研究制定全市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人才工作重要政策、制度、措施;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全市重大人才项目实施和专项重点人才工作。负责全市全国、省、市党代表大会代表活动的组织协调、联络服务,落实党代表任期制要求,发挥党代表作用。负责全市绩效考核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考核等具体实施工作和全市各级政府绩效评估工作。研究制订全市组织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规划,指导全市组织系统信息网络建设。负责全市干部人事档案、党内统计、干部统计工作的宏观指导。承办市委和省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市委组织部部门决算包括:部本级决算、部属事业单位中共长沙市委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决算。
二、市委组织部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1、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2016年度收入决算表
3、2016年度支出决算表
4、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三、市委组织部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市委组织部2016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委组织部2016年度收入总计3642.22万元,支出总计3656.38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6.9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2.83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11.52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326.66万、减少8.23%,支出总计减少296.74万元,减少7.5%。市委组织部2016年度收、支总计比2015年度略有降低,主要原因一是省里下拨的引进人才费用减少240万元,二是各项经费历行节约。
(二)关于市委组织部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642.22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三)关于市委组织部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656.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70.96万元,占43%;项目支出2085.42万元,占57%。
(四)关于市委组织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委组织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3642.22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决算3656.38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326.66万、减少8.23%,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96.74万元,减少7.5%。市委组织部2016年度收、支总计比2015年略有降低。
(五)关于市委组织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市委组织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656.3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略有降低。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市委组织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656.38万元,全部用于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占100%;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市委组织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083.78万元,支出决算为3656.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同(一)。
(六)关于市委组织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委组织部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70.96万元,占总支出的43%。其中:人员经费1340.62万元,占基本支出85.3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30.34万元,占基本支出14.67%%,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专用设备购置费。
(七)关于市委组织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委组织部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4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11.81万元,完成预算的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4.49万元, 完成预算的44.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0.2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95.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7.09万元,完成预算的49.25%。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公务接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4.47万元,增加4.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4.4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1人因公出国(2015年无人因公出国)。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略有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公务用车数量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略有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4.49万元,占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80.23万元,占71.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7.09万元,占24.2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1人次,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49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80.2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80.23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传送、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市(县、区)干部考察工作、组织业务指导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2016年,部机关、部属事业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2016年6月30日车改,车改前保有量为20辆,车改后保有量为3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27.09万元。主要用于部机关与国内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市委组织部2016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86个、来宾1250人次(包括陪同人员)。
(八)关于市委组织部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委组织部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预算拨款收支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部本级及中共长沙市委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70.96万元,比2015年增加25.88万元,增长2%。主要原因是提高了职工中餐补助,发放车改司机的补偿金,在职人员基本工资调增,在职退休后补充新进人员等。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市委组织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6.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9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8.49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市委组织部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全部为一般公务用车。没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没有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市财政局共组织对我部1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资金4609万元,此项目是由我部牵头组织的村级运转经费,属财政公共项目资金。自评覆盖率达到100%。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均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四、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长沙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市委组织部用于全市建党95周年活动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指市委组织部用于"百人计划"专家市级配套补助的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市委组织部大组工网分级保护建设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市委组织部行政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市委组织部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干部、人才、党建工作、绩效考核工作、社区党员党建活动、党员慰问帮扶专项配套资金、困难企业党组织党员教育、科技特派员工作及补助经费、援藏、援疆工作、全市党代表活动、大组工信息系统网络维护、干部教育重大项目培训、“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农村远程教育运行维护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组织业务工作的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市委组织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共长沙市委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指全市绩效考核评价项目支出。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长沙市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