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变相马为赛马 让担当者一线提拔
地方GDP1280亿元,增长10.9%;财政收入227亿元,增长12.51%,一组亮眼的数据就是去年长沙县交出的发展成绩单。去年,长沙县继续高位进位,昂首挺进全国县域经济七强,蝉联中西部第一。
发展是干出来的。长沙县正在按照市委要求,加快建设更高层次的“第一县”“第一极”“第一城”,要实现这一宏伟目标,需要激情与魄力,需要敢干和实干,需要责任与担当!长沙市委出台的《关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长沙县干部群众中引起巨大反响。?梨街道党工委书记冯赛军说:“当前,基层还有部分干部把‘干事’当做‘出事’的原因,从而出现了不干事、怕干事的错误思想。《意见》好比一场及时雨,真正体现了市委为敢于担当者撑腰鼓劲、加油助威,为敢于担当者‘兜好底’,我们基层干部表示坚决地、衷心地拥护,撸起袖子加油干的劲头更足了。”而长沙县坚持的工作导向,与市委《意见》也是高度契合的。在2015年12月,长沙县出台了“思想激励”“科学用人”“权责对等”“示范带动”“宽容失误”“研判处置”“人文关怀”七大激励保障机制,及“有错无为、不在状态”约束机制,使干部不得不为、不敢乱为,让“狮子型干部”和“老黄牛式”干部有为有位。
1科学用人让有为者有位
选人用人是风向标,选什么人、用什么人,就有什么样的干部作风,就有什么样的干事氛围。长沙县大胆破除“唯票论”束缚,“想为、敢为、勤为、善为”成为干部选拔最高标准。
某派出所所长因敢抓敢管,被提拔为县行政执法局局长;某乡镇党委副书记长期奋战在拆迁一线敢于担当,被重用为县信访局局长……“我们始终坚持‘注重一线、注重实绩、注重品德、注重公认’的选人用人导向,扩大了干部初始提名权,明确镇街党工委到重点项目、中心工作指挥部等六大主体可以实名推荐干部,注重从经济发展、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和综治维稳的一线选拔干部。”去年以来,全县提拔的70名干部中,有近60名来自一线。
如何科学选人,精准识人,长沙县用事实数据说话。“书记和镇长配合是否默契?”“分管领导工作思路是否清晰?”在去年的乡镇党委换届中,对1794名谈话对象采取不同的谈话提纲,发放2000余份领导班子成员民主测评表,提出了反向测评,收集了300多条意见。将镇街领导班子和干部的日常考察、民主测评、审计报告等内容采集进数据库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换届中,有22名优秀干部得到提拔重用,也有2名拟提拔人员因综合分析研判不合格而被暂缓提拔。
科学选人需要严格用人标准和程序。长沙县对“提拔”“重用”“转任”等情形及程序进行了明确分类,如明确镇长、街道主任任镇党委书记或街道党工委书记应参照干部提拔程序,做到了“凡重必审”“凡重必核”“凡重必听”“凡重必查”。
2容错研判为担当者担当
发展需要创新者,建设需要实干家。黄花综保区工程车来回穿梭,塔吊林立,今年5月份要实现封关运行;长沙临空经济区50亿元项目相继开工,建设如火如荼。去年以来,长沙县共有146个项目列入全市重大项目计划,总投资1171.46亿元,在建建设项目面积占全市项目建设面积四分之一。“我们坚决不用无所事事、碌碌无为的‘太平官’,更需要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允许试错,对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
长沙县在2015年12月出台的《关于解决“有错无为、不在状态”问题形成奋发有为新状态的实施意见》里,就明确了要公正对待干部失误、建立宽容失误机制和信访举报分析研判、调查处置机制,对在干部考察、公示期间的举报反映,不能以一时无法查清为由长期搁置,影响干部任用;严肃查处歪曲事实、诬告陷害等违反信访规定的行为,对于因此造成伤害的干部,要及时澄清事实,消除负面影响。
保护干部就是不让干事的干部吃亏。“去年,一名县直机关的干部在提拔选任过程中被举报有个人问题,我们立即组成联合调查组开展调查,在公示期间没有发现其有被举报的问题,最终决定继续重用。”去年以来,通过调查处置等机制,先后为10多名有不实信访举报的干部澄清了事实,消除了负面影响。
3权责对等让进取者进位
干部要勤为。以“考什么”引领“干什么”,以“怎么考”引领“怎么干”,因地制宜分类考核,不以GDP论英雄。这是长沙县干部考核的创新之举,如今这一理念已经深入人心。
“5个镇街为城市服务型、4个镇街为工业和综合发展型,9个镇为农业生态型。每个类型都有为本类型量身打造的考核指标,”不同类型的乡镇各有侧重,农业生态型镇重点考核精准扶贫、生态环境治理、环境保护等指标;工业和综合发展型镇重点考核项目建设、征地拆迁、产业发展等指标;城市服务型街道重点考核城市管理、文明创建、服务业发展等指标。
在考核指标设置上注重经济运行质量的提升,通过优化考核指标和突出考核重点,精简了30%的考核项目,镇(街道)考核指标数量由去年的54项缩减为38项,删除形式化、资料性的考核验收内容,让干部工作有的放矢。同时注重“官评”“民评”相结合,并以在县级媒体和网站公布的方式实施“阳光”考核和“开卷”考核。
有权就有责。通过考核识人,长沙县坚持将考核结果作为衡量工作、评价干部的一把“硬尺”,奖优罚劣,全面运用考核结果,将考核结果与“面子、票子、位子”三挂钩,即与评先评优挂钩、与奖金挂钩、与干部培养提拔挂钩,通过绩效考核对镇街和县直单位领导班子及个人进行了分类定等。据统计,三年来被免职的9名干部均无“硬伤”,有效破解了干部无作为难下、无“硬伤”不下的顽症。
干部要善为。分类考核的管理也对干部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将目光瞄准改革开放的最前沿、转型发展的最新实践成果,全力打造学习型干部。”组织干部到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学习培训,提升干部专业化能力,2016年共举办各类干部培训班145期,培训干部1.3万余人次,实现了大轮训、全覆盖的目标。长沙县坚持以“面向一线、面向基层、面向未来”的“三个面向”理念培养干部,实施了青年干部成长工程三年行动计划,计划在三年内对全县500名30岁以下青年干部进行轮训。
“市委《意见》有很强的创新性、指导性和操作性,如四大机制首尾相连,环环相扣,形成了激励干部想为、敢为、勤为、善为的闭环效应。而列出的10种容错免责情形,是对中央‘三个区分开来’的制度化、条文化、具体化、将进一步规范我们的工作。”长沙县将对市委《意见》进行全面深入学习,进一步完善长沙县《关于解决“有错无为、不在状态”问题形成奋发有为新状态的实施意见》,出台《实施细则》;制定《长沙县领导干部提醒、函询和诫勉实施办法》;探索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大数据系统等,带头坚决推动市委精神在长沙县落地生根,产生实效。